圖書館規則:
- 同學須使用學生證借書;如遺失學生證,須向班主任補領。
- 學生須親身辦理借還書手續。
- 學生須留意還書日期,依期還書。
- 如借用之影音資源附有書籍,學生須將該等材料一併借閱及交還。
- 如發現書籍或物品有損毀破爛,學生須立即通知老師,以便修補。
- 學生須妥善保存所借書物,如有遺失或損毀,須負責賠償。
- 閱書時,須取書卡以便放回圖書。
- 凡食物、飲品、書包、袋、雨具、非本館書籍等,不得攜帶入圖書館。
-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討論、嬉戲或追逐。
- 應保持圖書館清潔整齊。
- 離開圖書館前,須出示攜離的物品。
- 不可私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,如桌、椅、櫃等。